相城區人民政府印發了《相城區關于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著力穩定經濟增長若干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執行?,F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省、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著力穩定經濟增長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結合我區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全力推動經濟運行平穩有序,特制訂本政策措施。
二、主要內容
《政策措施》共分為7大類45項相關政策措施。主要包括:1.加大財稅支持力度(9條);2.繼續強化金融支持(5條);3.加大清費減負力度(4條);4.加大對重點行業恢復發展的支持(11條);5.加強外貿企業幫扶(4條);6.加強政府采購支持(1條);7.持續優化提升服務(11條)。
一是加大財稅支持力度(第1-9條)。主要從財政專項資金支持、加大智改數轉政策宣貫和數字化轉型顧問服務、免征增值稅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緩繳社會保險費、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加大用工服務保障力度等方面予以落實,不折不扣把財稅政策傳導到市場主體。
二是繼續強化金融支持(第10-14條)。加大金融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支持力度,推動投放信用貸、首貸;引導銀行機構向實體經濟讓利,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加大對受疫情影響中小微企業的擔保支持力度,鼓勵相關機構取消反擔保要求;支持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專項金融債券;引導金融機構建立快速審批機制,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通過續貸、展期等方式紓困解難;推動在相城綜合金融服務平臺開設受疫情影響企業融資服務綠色通道,加強線下金融服務對接,為企業提供全方位融資支持。
三是加大清費減負力度(第15-18條)。通過“減、免、返”持續為企業減負讓利。對承租區屬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權屬物業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繼續全額返還工會經費;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從中小企業采購需盡快交付款項;排查處理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拒絕或遲延支付中小企業款項;免除疫情防控相關檢驗檢測費用,對中小企業送檢計量設備免收加急費。
四是加大對重點行業恢復發展的支持(第19-29條)。對接重點行業困難訴求,分行業精準施策,促進恢復發展。簡化優化因疫情防控對工業企業復工復產的批準手續。對不從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傳染病擴散工作的員工,鼓勵先入職再體檢。推動餐飲業快速恢復發展,鼓勵政府機關、學校、研究機構和企事業單位優先使用本轄區優質餐飲企業提供送餐服務。對進口企業的進口貨物(非冷鏈食品)核酸檢測及預防性消毒工作產出的費用給予補貼支持。提前組織開展2022年度相城區文旅產業發展專項扶持經費項目申報工作,加快發放扶持資金。延續實施貨運車輛通行費八五折優惠政策;支持汽車客運站改造站內綜合服務經營區域。加大以保險、保函替代現金繳納保證金的推進力度。舉辦特色促消費活動,進一步拉動消費;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等活動。
五是加強外貿企業幫扶(第30-33條)。支持外貿企業通過線上線下展會開拓國際市場;打造政策直達“服務站”,支持相城加工貿易發展;加大對外貿企業承保力度,優化出口信保承保和理賠條件;利用“RCEP企業服務平臺”,做好RCEP企業服務。
六是加強政府采購支持(第34條)。綜合運用履約保證金保險、小微企業報價10%扣除等政策,支持中小微企業參與政府采購。
七是持續優化提升服務(第35-45條)。推動行業協會、大型企業產業鏈供需對接,幫助中小微企業應對采購、銷售、倉儲等經營風險。簡化優化占道外擺許可(備案)流程;支持各地結合自身特點和環境打造“集中夜市”。圍繞企業和個人全生命周期,拓展“一件事”集成改革覆蓋面,切實提升政務服務水平;為企業提供免費且覆蓋全流程的項目代辦、咨詢、輔導等服務;全面實施《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繼續推廣“全電共享”電力設備租賃暖企服務,擴大服務范圍到臨時用電、能效服務等領域。開展包容審慎監管提質升效工程,推行柔性執法。對于企業申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延續的,非必要可免于現場檢查。統籌調度區公益法律服務團,加大小微企業的法律服務。大力推廣“惠企通”應用,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免于申報”。
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未特別注明時限的,有效期至2022年底。上級出臺的同一政策,原則上按“取高不重復”原則執行。涉及財政資金扶持按相關文件規定的財政分擔機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