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有序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任務,區政府制定了《2022年相城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以下簡稱《工作要點》),現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主要目的
2022年是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開局之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之年。法治政府建設是全面依法治區的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是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支撐。為全面推進我區法治政府建設,增強建設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緊迫感和責任感,在新發展階段加快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對2022年度相城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系統部署,確保各項任務得到層層落實
二、起草依據
《工作要點》是根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江蘇省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實施方案》《法治蘇州建設規劃(2021—2025年)》和《2022年蘇州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各項任務部署要求,結合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求制定。
三、主要內容
《工作要點》分為九部分,共三十二項。第一部分,深化法治政府建設統籌部署。明確了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組織領導、提升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成效、優化法治政府建設人才隊伍等內容。
第二部分,依法高效履行政府服務職能。明確了全面推行清單管理制度、鞏固拓展“放管服”改革成效、優化創新行政監管方式、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推動法律服務行業穩定高速發展等具體要求。
第三部分,完善高質量發展制度支撐。提出完善立法民意征集工作、提升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質效等內容。
第四部分,提升行政決策公信力執行力。就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完善重大行政決策運行機制、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執行、評估和責任追究提出具體要求。
第五部分,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強調推進基層執法規范化建設、嚴格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管理、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積極改進行政執法方式、積極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
第六部分,依法有效預防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提出完善突發事件應對機制、依法處置突發事件的針對性措施。
第七部分,加強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從推動多元監督形成合力、堅持激勵和約束并重、改進政府督查工作、加強對行政執法制約監督、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發揮政府誠信建設示范作用等方面,提出具體工作措施。
第八部分,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從充分發揮非訴糾紛解決機制作用、深化行政復議應訴規范化建設方面,提出了具體工作措施。
第九部分,全面推進建設數字法治政府。從加快推進信息化平臺建設、推進政務數據有序共享、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執法等方面,提出了具體工作措施。